(1) 作者通過本網站提交文稿,所有來稿均收入「原始稿件」電子庫。
(2) 本刊評審包括初審和匿名外審,初審由編輯部評審,外審由兩位國際專家評審。
(3) 初審
主編與副主編就文稿的性質、格式、體例以及嚴謹程度等進行審查。
通過初審文稿,由編輯助理在「文稿庫」輸入相關參數登錄稿件,並通知作者初審結果。
(4) 外審
編輯部啟動外審流程,就通過初審文稿邀請兩位國際專家進行匿名評審。
評審意見分為五類:
-
極力推薦採用(90分以上);
推薦採用(80-89分);
修正後不必再送原審者審查(75-79分);
修正後再送原審者審查(70-74分);
不予採用(69分以下)
兩位評審專家的分數皆達75分以上之文稿,列為候選刊登文稿,並提經編輯部議決刊登。分數皆74分以下之文稿,予以退稿。
若兩位評審專家的分數相差過大,且其中一位分數達75分以上者,則送第三位評審專家審查,本刊依據第三位評審專家的意見決定文稿是否刊登。
若評審專家建議為「修正後不必再送原審者審查」及「修正後再送原審者審查」,本刊將請作者進行修改,作者必須於兩周內寄回修改文稿,並隨文附上「修改相關說明」詳細回應評審意見。本刊將把修改文稿及說明文件交由主編或者原審稿專家進行複審。本刊將根據複審意見提經編輯部議決刊登。
(5) 所有通過評審的文稿列為候選文稿,並交由編輯部討論收錄期數。
(6) 評審迴避
本刊編輯委員會成員以作者身份投稿,不得參與審稿流程(包括初審與外審)。
投稿作者未經編輯委員會主編同意,不得參與擬收錄文稿的討論事項。
編輯部邀請評審專家時,需考慮評審專家的符合性及研究表現,宜避免評審專家與作者有以下關係:
-
近三年曾任職同一系、所、科單位;
近三年曾有指導博士、碩士研究論文之師生關係。
已獲邀請的評審專家,如自行發現與文稿作者有以下利害關係、宜予迴避,請速與本刊編輯部聯繫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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近二年發表論文或研究成果的共同作者;
評審論文時有共同執行研究計劃;
配偶或三親等以內的血親或姻親;
與該文稿有利益衝突可能。
評審迴避事項如有異議,由編輯部議決。
(7) 其他事項
等待時間超過半年的候選文稿,列為優先刊登名單。
投稿作者可提出2-3名的「評審迴避名單」,作為編輯部初審推薦參考。
於正式出版前,如發現違反學術倫理情況,由編輯部召開會議共同商議處理方式。如文稿存有限期內無法改善的問題,則由主編決定處理方式。
為確保作者權益,編輯部在聯絡評審專家時明確告知:評審期限為一個月,如評審時間逾一周以上,即報告編輯部並另外推薦評審專家。
稿件刊登
經評審為「極力推薦採用」、「推薦採用」、「修正後不必再送原審者審查」和原審稿專家複審通過的文稿,將提請編輯部進行刊登確認,通過後本刊將寄發「刊登同意書」和「著作同意授權書」,由作者簽署寄回,以便文章刊登出版。
撤稿原則
(1) 作者應以書面方式,提出撤稿申請。
(2) 對凡已進入初審階段的文稿,若作者提出撤稿申請,本刊一年內不接受投稿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