根據作者在海內外執教的多年經驗,本文著重探討文言文教學對象的分類、性質及相應的講授策略等問題,以冀對文言文教學的基本問題獲得一些共識。文言文教學對象因語種和專業不同而應分為兩大類、四小類:(一)母語為中文的非專業學生,(二)母語為中文的專業學生,(三)母語為非中文的非專業學生,(四)母語為非中文的專業學生。不同類別的學生,其教學語言、學習程式、教學方法、教材編排均應有所不同。專業學生與非專業學生在海外的教學除了使用的語言不同,其學習程式、教學方法、教材編撰等都有異。前者是發生學程式,依年代順序施教。後者注重文體差異,適合用對比法施教;前者教材編撰以語言結構上的追流溯源為主,後者教材編撰以文體分類為主。至於講授方法,專業學生以語言結構分析法為主,非專業學生以串講法為主。本文以《左傳.子產不毀鄉校》為例,通過例證分析來驗證上述看法。最後,我們還討論了與文言文教學相關的異音、變調、輕聲等問題,提出了相應的處理原則。
關鍵詞
文言文 教學對象分類 講授策略 發生學程式 語言結構分析法 串講法
出處
《國際中文教育學報》;2017年6月;總第一期;頁131–155
出版機構
香港教育大學中國語言學系
哥倫比亞大學中文部
中華書局(香港)有限公司
語言
英文
ISSN
2520-7733(印刷版);2521-4241(網頁版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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